1月9日晚,國家稅務總局接連發布兩條公告,終于明確了2023年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系列稅收優惠政策!

? 政策文件主要明確調整了以下稅收優惠,以下是對比一下去年和今年的差異:
? 差異一:小規模免稅額從月銷售額15萬降低到1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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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:增值稅月銷售15萬(季度45萬)及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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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:增值稅月銷售10萬(季度30萬)及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
? 差異二:小規模納稅人免征變為減按1%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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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: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免征增值稅,開具普通發票;若開具專用發票則按照3%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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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: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,開具增值稅發票(不區分普票和專票)。
? 差異三:加計抵減比例降低(10%→5%,15%→1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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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: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(郵政、電信、現代服務、生活服務 )按照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%抵減應納稅額;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(如文化體育、餐飲住宿等)按照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%抵減應納稅額生活性服務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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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: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(郵政、電信、現代服務、生活服務 )按照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%抵減應納稅額;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(如文化體育、餐飲住宿等)按照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%抵減應納稅額生活性服務業。